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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8-24 22:26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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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3月27日,广东省廉江市东涌村发生一起恶性故意杀人案。村民叶德志(叶某某)因长期臆想被同村叶某(被害人潇潇的哥哥)"释放毒气加害",在扫墓归村后,于当晚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前往叶某家寻仇。未找到叶某后,叶德志在叶某家门口对三名无辜被害人实施砍杀:
1.
韦某某(叶某母亲,殁年69岁)倒于家门口
2.
叶某花(化名潇潇,殁年36岁)倒于院内
3.
何某某(潇潇长子,殁年1岁11个月)
案发时,潇潇刚结束产后月子,携两子回娘家探亲,其两个月大的幼子因在睡梦中幸免于难。凶手作案后自杀未遂,被警方在家中抓获。
经司法鉴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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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德志患有精神分裂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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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案时具限定刑事责任能力(能认识行为违法性及后果)
法院审理认定:
1.
犯罪手段特别凶残,致3人死亡(含幼童)
2.
虽为限定责任能力,但认知功能未完全丧失
3.
犯罪情节极其恶劣,社会危害性极大
4.
不予从轻处罚
2025年8月18日,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被害人家属披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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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家此前无矛盾,关系尚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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凶手无公开精神病史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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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动机系妄想被害产生的报复心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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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发后家属陷入严重精神创伤(岳父长期呆立案发现场,幸存婴儿已八个月大却永远失去母亲)
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庭审时有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群众旁听。司法机关强调,即便精神病患实施严重暴力犯罪,仍需依法严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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